第一章 身份认证办法
第01条 任何个人均可申请注册本站帐号。
帐号审批由管理团队负责受理。暂时由bb统一管理
第02条 未经过身份认证的使用者帐号,不享有本站权利。
第03条 注册博客后的第一月作为用户的试用审核期,如果两周内你还未启用博
客,我们会直接删除博客。
审核博客的标准主要是根据文章数量、文章内容、等数据统计进行判断。
审核期内的用户请自行备份数据,本站不对数据负责。审核期内的用户属于本站
用户,需要遵守本站各项条例。
第04条 站长有权对4个月内未更新的博客进行删除,请用户自行使用“导入/导出”功能进行备份。。
第05条 被删除的帐号,站长有权将其设定为永远不可注册的ID。
第06条 我们目前可为Blogcn、Bokee、新浪博客、和讯博客、网易部落、天涯博客、
MSNSpace、BlogDrive、Blogbus、等站点提供搬迁服务。
第07条 管理团队一般在两天之内审批使用者帐号。审批通过者即成为本站合法用户(以下
简称“用户”),享有本站用户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08条 管理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可禁止注册以下ID或二级域名:
1. 帐号或者昵称具有政治敏感性、影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ID或二级域名
2. 模仿系统帐号以及其他容易引起重大误解的ID二级域名;
3. 在一般理解下具有不雅歧义,含有过于反动、暴力、色情、淫秽等不雅词汇或
通用简写的ID或二级域名;
4. 含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内容的ID或二级域名;
5. 帐号或者昵称攻击、侮辱其他用户的ID或二级域名;
6. 其他本站认定为不当的ID。
7. 同一个用户注册过多ID(暂定一人无特殊原因id不超过一个);
第09条 每人只能申请一个个人博客,但可以多个人申请同时维护一个团体博客或者两人申
请维护一个情侣博客,已经开户blog可以向管理团队申请增加id管理同一个blog(同
时提交增加的id资料)。
第二章 用户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本站用户享受本站用户应有的一切权利。用户言行不得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站站
规,不得违犯本站一切现行有效的管理办法。
第11条 所有接受或使用本站服务的用户,将表明其已阅读并表示遵守本站现行的各项站内
管理规定,并接受根据这些规定所实施的相关管理。如有不同意见,用户须拒绝接
受服务而选择离开本站。
第12条 本站用户有义务随时更新个人资料以保证其有效性,真实性。如果本站用户个人资
料不真实,站务有权通知用户进行修改。通知后三天内尚未修改者,相关站务有权
删除帐号。
第13条 站方有责任为用户的个人资料保密,除非有合法的法律证明,并获得站务总管批准
否则本站不接受任何个人或者单位的关于用户个人资料的查询。
第14条 用户可使用本站提供的各种服务,但用户应对自己在本站的言行负责,并承担因此
而带来的各种站内、站外的相关责任。
第15条 用户在本站内有维护个人隐私的权利。所有用户的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在本站范围
内受站方保护。
第16条 用户享有对本站事务的建议权、监督权。用户按相关规定可行使投票表决权。
第17条 用户可参照本站相关规定申请本站管理职务。申请成功后受相关规定约束。
第18条 所有用户都有向站务委员会及时反映本站系统程序漏洞的义务,不得利用系统漏洞
获取利益、扰乱站内秩序、攻击本站。
第19条 用户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等具体规定请注意查看本站其他相关站规。
第三章 用户的管理及处罚条例
第20条 用户有在自己页面内投放google和百度的商业广告的权利,投放其他商业广告需
得到站务允许。
第21条 用户不得使用本站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广告、在个人页面或其他页面上发表猥
亵色情和反政府的言论,一经发现,将会视情节轻重受到警告、删除帐号等处罚。
情节恶劣者,给予永久禁止申请账号的处罚。
第22条 用户在修改个人页面时不得使用木马代码、病毒代码或其他有害程序影响其他用户
正常享受本站的服务。一经发现或其他用户投诉,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改
正乃至删除账号的处罚。
第23条 用户享受本站提供的各种服务时,受站规中相应规定的约束,违反其中条款时,将
按照站规予以处理。违反数条的,施行数罪并罚。
第24条 本站用户有义务和责任对违犯站规现象进行举报。
第25条 用户不得利用系统的不完善或者系统漏洞攻击本站,发现后经过站务委员会讨论视
其影响可以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26条 对于明知故犯或无视站务人员警告再三违反站规和其他管理规定的,经过站务委员
会讨论根据其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帐号、封禁IP的处罚。
第27条 本站帐号代表用户个人。用户应当妥善保管用户密码。若用户帐号为他人盗用,用
户可发信给本站站务以取回密码。帐号被盗、帐号转借或转让过程中的一切后果由
用户承担,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第28条 经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认定为不当的ID,将给予用户七十二小时备份时间,然后
本站将收回帐号。对于伪造本站正式公告的帐号,站务委员会可直接删除。
第四章 其他
第29条 本站用户代表使用者个人,由于用户发表文章或者其他站上交流引起的法律上的或
者经济上的责任,本站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用户的言行由使用者个人承担所有
责任。
第30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创思博客管理团队,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
本管理办法经过管理团队内部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创思博客管理团队
2006年3月26日
欢迎您加入创思博客(以下简称本站)参加交流和讨论,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1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12)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本站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二.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和自身的免费性所带来的服务压力,您必须保证: (1) 您现在或曾经是大学生(包括本科和研究生)或者大学教职工;
(2) 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包括您的学号,系别,真实姓名);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 您同意保障和维护本站全 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等。
(4)由于从空间限制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理论上每个用户最多只能可以申请两个blog空间,一个可作为试验空间进行测试代码和调试。
除非下列情况,本站承诺决不公开您的相关资料。
(1) 用户授权或者法律要求;
(2) 在紧急情况下出于维护用户个人或社会大众安全的考虑;
(3) 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随时结束您使用服务资格的权利。
您将对用户名和口令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要对以您的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您可随时根据自己的意愿改变您的口令。
若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烦请立即通告本站站务管理人员。
三. 您同意和本站共同拥有原创文章的版权、发布和转载权利。原创文章包括发布各附属服务项目中的文章,及其附带的图片音乐等。任何人需要转载本站的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和本站授权。
四. 本站拒绝提供的担保及有限责任。
您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责任承担,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本站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突发事件导致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100%责任负担。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等类似行为。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五. 本站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您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本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会您的权利。本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您或第三方负责。
六. 您或本站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网络服务。本站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如果您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本站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1)停止使用本站的网络服务。
(2)通告本站停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结束您的服务后,您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那时起,您没有权利,本站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您或第三方。
创思博客管理团队 2006年3月26日
第一章 关于本站
第01条 本站的正式全称为"创思博客"。现用域名为http://www.blogcs.com以下简称本站。本站主要用途是为各博客提供基于个人展示和学术探讨信息交流的blog空间。
第02条 本规定直接依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协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参照厦门大学相关规定制度制订相应管理措施,旨在为本站合法用户提供优良服务,维护本站信息交流的畅通。
第03条 本站由创思博客管理团队负责,有关职能部门监督、协调。空间、域名所有者为创思博客站长。
第04条 本站服务对象是为本站所有合法用户,即资料详实且已完成本站注册认证手续的正式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本站将在站规规定范围内对合法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受站规的保护和约束。
第05条 本站其他管理办法不得同本总纲相抵触。
第二章 本站用户第06条 在本站据实填写注册单并已通过注册认证手续的使用者为本站合法用户,简称"用户"。用户在遵守本站各项规定的前提下拥有使用本站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
第07条 用户应使用个人真实资料注册,并有义务随时更新以保证其个人资料的有效性。本站有责任为用户保密,除非有法律证明,并获得本站管理团队成员批准,否则本站不接受任何个人或者单位的关于用户个人资料的查询。
第08条 任何使用或接受本站服务的用户,均被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站现行的各项管理规定,接受根据这些规定所实施的相关管理。如不认可本站的有关规定,可以拒绝接受服务而选择离开本站。
第09条 用户在使用本站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各种站内、站外的相关责任。本站开启回复审核功能,用户也须对网友的评论负责。
第10条 用户在本站内享有维护个人隐私的权利。所有用户的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在本站范围内受站方保护不被泄露。
第11条 用户享有对本站事务的建议权。用户按总纲及其细则规定可在站内向管理团队成员向站务组发信发文提出建议。
第12条 所有用户均有义务及时向"创思博客"报告本站系统漏洞,不得利用系统漏洞获取不正当利益、扰乱站内秩序、攻击本站。
第13条 用户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等具体规定详见站规细则。
第三章 创思博客管理团队
第14条 创思博客第一期管理团队成员直接生成,同时是兼任本站名誉站长。
如需增加后续管理团队人员选择方法如下:新增站务总管、技术总管、美工主管都是由管理助理中产生, 管理助理都是从本站用户中经其本人申请,经现任站务通过产生。管理团队人员定为7人。其中站务总管一名,技术总管一名,美工主管一名,管理助理三名。
1. 本站站长:对本站重大事宜拥有最终决策权和最终解释权。2. 站务总管:授权管理团队成员负责本站日常管理。3. 技术总管:拥有修改blog 系统、添加功能和服务的权力,进行代码的优化维护。4. 美工主管:制作本站模版,解决用户模版问题。5. 总管助理:协助、监督blog站点内部工作的站务。并负责各职能部门以外的工作及站点首页的整理和用户相关问题的解决。
第15条 管理团队对本站重大事宜拥有最终决策权,管理团队成员接受在用户站内的监督和意见。
第四章 本站提供的各种服务
第16条 本站无偿为所有的正式用户提供博客托管服务,用户使用服务的时候,应遵守本站站规和各种默认的网上礼仪,严禁人身攻击,不得有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17条 用户如在本站受到其他用户的不恰当对待,有权向本站提出投诉。
第18条 本站提供的博客服务包括,向注册用户提供,20M的博客空间,最大为2M的附件上传,及不断扩充的新增插件服务。并提供二级域名(http://id.blogcs.com)。
第19条 本站服务若有变更,管理团队有责任修改总纲中相关服务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20条 本站如因系统维修而停机时,将尽量事先全站广播或者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预期与抗拒的事件而导致停机,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1条 系统如果因为储存空间不足 而必须清理时会在站点首页贴出清理公告。系统若遇不可预期与抗拒事件而导致资料遗失时,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2条 本站所有用户在站内的言行如果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3条 本站其他管理规定如果与本管理规定总纲冲突,应以本管理规定总纲为准,及时修订其他管理规定。
第24条 本站站规的制定和修改由管理团队负责,根据本站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条例。管理团队成员有权向站长提出站规总纲的修正案,经站长批准后修订总纲。本总纲最终解释权归创思博客管理团队所有。
第25条 本规定引自博客南开,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创思博客管理团队 2006年3月26日